设为首页加入收藏
  • 首页
  • 保山市
  • 郑州市
  • 澳门市望德堂区
  • 本溪市
  • 河源市
  • 毕节地区
  • 当前位置:首页 >街头顽童 >3岁女童16楼坠亡,当天发生了什么?

    3岁女童16楼坠亡,当天发生了什么?

    发布时间:2025-11-14 11:22:22 来源:沐雨栉风网 作者:朱雅琼

      来源:中国新闻周刊

      今年7月,湖北孝昌3岁女童惠惠独自一人跑到电梯过道处攀爬窗户,不幸从16楼公共区域的窗户坠亡。

      事发后,惠惠的父母认为,小区的建筑设计存在缺陷,且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危险隐患并予以消除,应对女儿的死亡承担部分责任,但对方坚称无过错。

      不得已,惠惠的父母起诉了小区开发商、设计方、物业公司三方,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万余元。

      9月19日下午,该案在孝昌县人民法院开庭,经过3个多小时审理,法院宣布择期宣判。

    女童爬上灭火器箱,不幸从窗户坠亡。受访者提供女童爬上灭火器箱,不幸从窗户坠亡。受访者提供

      幼童从16楼过道窗户坠亡

      这起案件发生于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花园镇某小区。7月8日上午8时许,家住16楼的黄女士下楼丢垃圾,将不到3岁的女儿惠惠独自留在家里玩耍。在黄女士进入电梯26秒钟后,惠惠便打开自家的入户门,跑向楼道寻找母亲。

      监控显示,大约3分钟后,惠惠从电梯旁的窗户坠落身亡。惠惠父亲徐先生提到,女儿坠楼至楼下的私家车上,车辆天窗都被砸破。

      孝昌县公安局兴城派出所出具的《非正常死亡证明》显示,事发后,警方接110指挥中心转警,称某小区有一名小孩坠楼,接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。经查,惠惠是从16楼楼梯间意外坠落,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务人员现场检查无生命体征。经调查走访和现场勘查,属非正常死亡。

      由于16楼电梯过道没有监控,徐先生夫妻无法得知惠惠坠楼前的行动轨迹。他们猜测,女儿走到电梯间后,可能是够不到电梯按钮,才走向电梯旁边的窗户。

      徐先生称,惠惠身高仅有92厘米,原本无法爬上95厘米高的窗台。但不巧的是,窗台下方放置了一台约60厘米高的灭火器箱。“孩子可能是踩着灭火器箱,才爬了上去。”

      在徐先生的印象里,小区楼道里的灭火器箱的摆放并无相关规范和要求,“十多斤,成年人随意拎,今天丢在这儿,明天放在那儿,物业也没有重视这个(放在窗户边)安全隐患”。

      徐先生还认为,楼道窗户的设计缺陷也间接造成了女儿死亡。他提到,小区楼道的窗户并没有安装防护栏或限位器,也就是说,平时窗户可以向外打开90度,“头都能伸出去,这种情况下,还没有任何防坠落的安全提示”。

      事发当天,小区多名业主曾在业主群里提出,希望物业能给楼道间窗台加设栏杆,同时重视相关安全隐患。但物业随即解散了该群。

      中国新闻周刊尝试联系该小区物业公司,电话未能接通。

      徐先生表示,事发至今,涉事小区仍未对楼道间的窗户增设任何防护措施。

     惠惠生前照片 受访者提供惠惠生前照片 受访者提供

      家属起诉开发商和物业方

      事发后,徐先生与小区物业、开发商进行了调解。他曾提出10万元的赔偿金,但物业方只愿意支付1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,“他们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”。

      徐先生表示,女儿到今年8月才满3岁,作为第一监护人,家长的责任不可推卸,但他们认为,小区开发商、设计方和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      为此,徐先生夫妻对上述三方提起了民事诉讼。

      《民事起诉状》显示,原告徐先生夫妻认为,小区设计方、开发商在开发建设中存在进户门向外平开、楼梯间窗台过低、楼梯间窗户向外平开窗、未安装防护装置等设计建设缺陷,也是此次悲剧发生的原因。

      同时,徐先生夫妻还认为,物业公司未协助做好窗户防护、限位装置、未装贴警示标志、随意放置灭火器箱等管理过错。因此,上述三方应对此次惠惠坠楼死亡承担赔偿的部分责任。

      徐先生在起诉状中提出了518322.25元的损失赔偿。他表示,这是根据当地的收入标准计算得出,“我们只是追究这三方应该承担的责任”。

      根据我国住宅设计相关标准,楼梯间、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,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,且窗台距楼面、地面的净高小于0.9米时,应设置防护设施。

      也就是说,徐先生所在小区的窗户高度符合标准,然而,灭火器箱的摆放位置、窗户未加装限位装置也是未能及时排除的安全隐患。

      近年来,多地曾出现居民不慎坠楼的案例。

      2024年11月,河南商丘74岁老人徐某不幸坠亡,家属提起诉讼,向小区开发商及物业索赔34万余元。

      法院在二审中提到,该意外事故的发生系徐某不慎所致,酌定由其自行承担90%的责任。而涉案窗台净高低于0.9米,因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承担5%的责任,分别赔偿曹某等1.6万余元。

      据汉滨区人民法院消息,2024年9月,张某夫妇年仅7岁的儿子随父亲到某小区送装修材料。在张某送材料期间,孩子独自玩耍过程中乘电梯到16楼,从电梯前室窗户翻越至窗外坠楼身亡。

      经现场勘测,事发窗户下沿水泥墙与窗台间有台面,从台面到窗户高度仅0.65米,低于0.9米标准且未设防护设施,窗户推拉幅度大,存在安全隐患。

      因此法院认为,开发公司应担责,且物业公司未及时排查、处理隐患,未尽合理安全管理义务,也需担责。最终,双方赔偿各项损失共25余万元。

      中国新闻周刊梳理发现,在类似的意外坠楼案件中,法院往往认定,坠楼人员及其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,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否担责,要看小区楼道窗户高度、推拉幅度、是否加装防护栏、是否及时排查隐患等。

      对于该案,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,若经核查,楼道窗台高度、窗户开启方式、未装防护装置等不符合《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》等国家规范,则构成设计与建设缺陷,开发商与设计方需承担责任,且通常责任比例可能在10%—30%。

      “物业公司存在两大明确过错”,赵良善说,一是随意摆放灭火器箱造成安全隐患,二是未及时处理窗户防护缺失、未贴警示标志的问题,且事发后解散业主群回避责任,过错较为明显,责任比例可能在 10%—20%。

      赵良善强调,灭火器箱是导致女童能爬上窗台的直接诱因,属于物业公司管理失职的核心证据,会显著加重其责任,使其在三方中可能承担相对更多责任。

      该案一审结束后,徐先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,小区开发商、设计方和物业公司三方的代理律师仍然坚称他们无过错,因此他决定不再接受调解,“我们接受法院的公平判决”。

      (记者 王春晓)

    [1][2][3][4][5][6][7][8][9][10]
  • 上一篇:张又侠署名文章《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》
  • 下一篇: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多措并举开展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

    相关文章

    • 俄罗斯准备向印度转让核技术
    • 湖北探索“你点鄂检”新模式强化网红食品安全监管
    • 柬方称泰军开枪打伤柬平民 泰方称柬先开火
    • 陕西省数字计量技术委员会在西安成立
    • 重大决裂!美国最大航母“磨刀霍霍”,英国拒当帮凶
    • 湖北探索“你点鄂检”新模式强化网红食品安全监管
    • 特朗普赦免75名支持者
    • 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五项措施 力保“两会一节”期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
    • 事关“北溪”爆炸幕后黑手,美媒爆出猛料
    • 湖北探索“你点鄂检”新模式强化网红食品安全监管

      随便看看

    • 涉及水果、蔬菜、主食!江西新一批团体标准发布!
    • 23日起施行!上海市制定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办法
    •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着力营造规范透明的监管环境
    • 云南省12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媒体虚假广告百日行动
    • 中秋假期不松懈!江西进一步加强月饼生产经营监管
    • 甘肃省全面启动知识产权宣传周各项活动
    •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提升检验检测公信力助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
    •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节日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
    •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出台12条旅游消费环境工作举措
    • 湖北四部门联合出台办法严守网络餐饮安全
    • Copyright © 2025 Powered by 3岁女童16楼坠亡,当天发生了什么?,沐雨栉风网   sitemap